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4105

4105.“又带走他

4105.“又带走他一切的产业,所积蓄的一切财物”表从拉班所属之物那里获得的真理与良善的分离。这从“带走”、“产业”和“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带走”是指分离;“产业”(acquisition)是指真理;“财物”(substance)是指良善。“所积蓄的”涉及用来获得它们的拉班及其羊群。之所以“产业”表示真理,“财物”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原文,“产业”是一个还表示一般的小牲畜的词,而当“羊群”表示良善时,“牲畜”尤表真理。在这种情况下,“财物”就表示所有这些真理与良善从中被获取的资源。因为当几乎意思一样的这两样事物在圣言中被提及时,一个论及真理,另一个论及良善,因为真理与良善的天上婚姻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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