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4097.“在我们父亲的家里还有我们可得的分吗?还有我们的产业吗”表这些情感与“拉班”所表良善分离的第一个状态。这从“还有我们可得的分吗?还有我们的产业吗”和“在我们父亲的家里”这些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还有我们可得的分吗?还有我们的产业吗”是指“我们还有任何结合吗”这个问题;“在我们父亲的家里”是指“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因此,这些话表示这些情感与“拉班”所表良善分离的第一个状态。因为第一个状态出现在心智处于怀疑之时;第二个状态出现在这个怀疑被理性驱散之时;第三个状态是肯定;最后一个状态是行动。良善连同真理以这种方式逐渐从心智的理解或认知部分进入意愿部分,并成为这个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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