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4065.“并借着我们父亲的,得了这一切的财富”表主将它赋予自己。这从“得了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了财富”是指赋予祂自己。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这句话论及主,主决不会从别人那里取得任何良善与真理,而只从祂自己那里取得。诚然,与祂来自母亲的人身有关的其它良善作为一种手段而服务于祂;因为表示这种良善的拉班是利百加,就是雅各母亲的哥哥。不过,祂通过居间良善为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被祂用来凭自己的能力将其属世层变成神性。从一种手段中为自己获得某种事物是一回事,通过一种手段为自己获得某种事物是一回事。主之所以通过一种手段获得良善,是因为祂生而为人,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某种遗传物是要被逐出的。然而,祂并非从这种手段中获得任何事物,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从耶和华而拥有神性。所以,祂将祂使之变成神性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都赋予自己。因为神性本身不需要任何人,甚至不需要这居间良善,除非祂愿意一切事物要照着次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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