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3964

3964.“给她起名

3964.“给她起名叫底拿”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底拿所代表并表示的根本性质就包含属于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之教会的一切事物,如前所述。这一点同样从她名字的衍生物明显可知,因为在原文,“底拿”表示判断或审判(judgement)。在圣言中,“审判或判断”论及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审判或判断”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3921节)。这些事物属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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