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3641.所有人,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地狱里的,看上去都是直立的,头朝上,脚朝下。然而,在他们自己和天使眼里,天堂里的身位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或说它们处于不同的位置。也就是说,天堂居民头朝向主,主是那里的太阳,因而是一切位置和方位所来自的共同中心。而在天使眼里,地狱居民头朝下,脚朝上,因而处于一个对立的位置,至少在一个倾斜的角度上,或说具有一个颠倒的身位,以及一个倾斜的身位。因为对天堂居民来说在上的,对地狱居民来说就是在下的;而对天堂居民来说在下的,对地狱居民来说就是在上的。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天堂如何可以说与地狱构成一体;或就位置和方位而言,它们如何能一起呈现为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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