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3512.“给我做成美味”表示从来自这真理的愉悦获得的渴望和快乐。这从“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美味”是指愉悦之物(3502节),因而是指从其中的愉悦,也就是从来自真理的愉悦获得的渴望和快乐。因为如3502节所述,真理通过与其一致的愉悦之物而被引入人的属世层;不是如此被引入的真理不在那里固定,因而不通过对应关系与理性层结合。此外,和其它所有记忆知识或事实一样,真理照着把它们引进来的一切愉悦和快乐而在属于属世人的记忆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这些愉悦和快乐返回或重现时,通过它们被引进来的事物也会返回或重现;反之亦然,即当这些事物被回想起来时,与它们相关联的一切快乐和愉悦同时被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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