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3475.前面几次阐述并说明,在天上,包含在圣言中的像这样的代表一个接一个不断出现。这些代表具有这种性质:灵人和天使在远比这个世界的正午之光清晰得多的光中看到它们;它们还具有这种性质:当看到取了外在形式的一切事物时,灵人和天使就会感知到它们在内在形式上表示什么,还进一步感知到其中更为内在的事物。因为天堂分为三层:在第一层天堂,这些代表以外在形式出现,天使会感知到它们在内在形式上表示什么;在第二层天堂,它们以内在形式出现,天使会感知到它们在更内在的形式上是什么样;在第三层天堂,它们以还要更内在的形式,也就是至内在的形式出现。
出现在第一层天堂的代表是出现在第二层天堂的那些事物的总体代表;而这些事物反过来又是出现在第三层天堂的那些事物的总体代表。因此,出现在第二层天堂的事物在出现在第一层天堂的事物里面;出现在第三层天堂的事物则在出现在第二层天堂的事物里面。既然它们照着层级如此显现,那么可以看出至内层天堂里的代表何等完美,充满智慧,同时又何等幸福;它们完全无法形容。因为亿万代表只呈现为一个整体代表的一个具体特征。这些代表当中的每一个都体现了诸如本质上属于主国度的那类事物,而这些事物反过来又体现了诸如本质上属于主自己的那类事物。第一层天堂的居民在他们的代表里面看到诸如出现在该国度的内层领域的那类事物;并在这些事物里面又看到诸如出现在更内层领域的那类事物;从而看到代表主的事物,不过是远远地看到。第二层天堂的居民在他们的代表里面看到诸如出现在该国度至内层领域的那类事物,又在这些事物里面更近地看到主的代表。而第三层天堂的居民则看到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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