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3465.“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表示通过它们所确认的真理的结合。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或品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3421节);因此,“名字”表示某种真实事物或某种状态(1946, 2643, 3422节),故在此表示通过它们,即教义事物所确认的真理的结合;因为在原文,“示巴”表示“誓言”,而“誓言”表示确认(2842, 3375节)。当内层真理与外层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事物结合时,就被称为确认真理的结合。对这些人来说,结合与其说是通过仁之良善实现的,不如说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如前所述(34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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