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3459

3459.“彼此起誓

3459.“彼此起誓”表示在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当中的确认。这从“起誓”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或“誓言”是指确认(2842, 3037, 3375节);“彼此”(a man with his brother,直译:人和他的弟兄)是指真理之良善,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男)人”表示真理(参看265, 749, 1007, 3134, 3309节);“弟兄”表示良善(2360节);至于什么是真理之良善,可参看前文(3295, 3332节)。处于这种良善的,是那些在此由亚比米勒,或非利士人来代表的人,亚比米勒是非利士人的王,也就是那些视信为教会的本质,将它置于仁之上的人。像这样的人只处于真理之良善,因为他们只从圣言提取并收集与信,因而与真理有关的一切,几乎看不到与良善,因而与生活有关的任何东西。结果,他们确认或强化信之教义事物,而不是任何仁之教义事物。他们在行善时,是出于信之教义事物来行的;由此产生的良善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主与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结合,不像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结合那样紧密,因为爱和仁是属灵的结合,但信不是,除非它通过爱和仁来作工。正因如此,经上没有说他们“与以撒立约”,而是说他们“彼此起誓”;因为“约”论及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誓言”论及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3375节)。“筵席”所表示的“住在一起”(3456节)也论及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我从来世像他们这样的人那里得知,他们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分开了。与前者相比,后者与主结合得更紧密,因为前者的良善可以说是硬的,缺乏弹性,不弯曲,胸襟狭窄,不易沟通,因而不在天堂,而是在天堂的门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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