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3392.“看哪,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表示神性良善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或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联合。这从“以撒”和“利百加”的代表,以及“笑”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笑”是指对真理的爱或情感(2072, 2216节);“利百加”是指主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由此明显可知,“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表示神性良善存在于神性真理里面。这些话在整个思路上的含义是:属灵真理最初被接受,是因为它被称为神性;后来被接受,是因为神性在它里面,那些正在重生并成为属灵教会成员的人能清楚看见它。他们就是“亚比米勒”所表示的那些人,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教义,并关注蕴含在(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之人,如刚才所述(33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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