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3210

3210.“以撒便领

3210.“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表示真理在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圣所。这从“帐棚”和“母亲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帐棚”是指神圣之物(参看414, 1102, 2145, 2152, 2576节),因而是指圣所;“母亲撒拉”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 2904节),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真理而生,其理性由“儿子以撒”来代表。由此明显可知,“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表示理性良善把利百加所代表的真理带入真理的圣所。
至于真理的圣所是什么,这可从前面关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阐述(3194节)清楚看出来,即: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或说神性本身拥有良善和真理;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其神性本身则从神性真理而生。或也可说,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而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这就是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该良善结合起来。关于这极深的奥秘,详细说明是不可能的,只能补充以下内容: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最纯正的神性良善和真理,或说神性良善和真理本身(从主的人身或人性中被召上来的真理便与之结合),就是帐幕和圣殿中的圣所或至圣所所表示的。该良善和真理的性质由圣所里面的物体来代表,如金坛,陈设饼的桌子,灯台;更里面的物体,如施恩座和约柜;以及最里面的物体法版,就是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这就是至圣所本身,或真理的圣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