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3197.“向晚时分”表示相对于在它之下的事物。这从“晚(即傍晚或晚上)”的含义清楚可知,“晚(即傍晚或晚上)”是指模糊(参看3056节)。由于在人里面,凡在下面的事物,即属于其属世心智的事物,相对于凡在上面的事物,即属于其理性心智的事物,都是模糊的,所以“晚(即傍晚或晚上)表示相对模糊的事物,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可以看出来。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来自属世人的真理,这真理要与理性心智中的良善结合。由于此处的主题是两者的这种结合,以及这种结合所带给属世人的光照,所以“向晚时分在田间默想”表示相对于在它之下的事物,处于良善状态的理性心智,或说沉浸于良善的理性心智的状态。沉浸于良善的状态被描述为“住在南地”,也就是住在神性之光中。与此相比,以前,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结合在一起,属世层也变成神性之前,理性心智之下的事物处于一种傍晚或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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