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2899.随后到来的是犹太教会中的圣言。这部圣言同样是通过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写成的,以便它可以拥有天上的人所理解的内义在里面,从而凭借圣言有一种交流可以存在,并且主在天上的国也可以与主在地上的国联结起来。除非圣言中的一切都代表、用来描述这些事物的一切话都表示主的神性事物,以及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否则圣言不是神性,或说这不是神的圣言。既然如此,那么它决不能以任何其它风格写成,因为只有这种风格才能使人类的事物和话语对应于天上的事物和观念,直至一点一划或最后细节。因此,甚至就连小孩子在阅读圣言时,天使也能感知到圣言里面的神性事物(参看17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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