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2619.“照祂所讲的”表示照祂所想的。这从“讲”的含义清楚可知,“讲”(译注:英文单词为speak,或译为晓谕、告诉,中文圣经通常与say一样译为“说”)是指思考(参看2271, 2287节)。“耶和华说”所表示的感知来自主的属天神性,而“耶和华讲”所表示的思维则经由祂的属灵神性来自祂的属天神性。这解释了为何圣言的字义包含明显的重复,即“按着祂所说的”和“照祂所讲的”。然而,世界之光甚至不能使最蒙光照的人明白什么叫从属天神性来感知,什么叫从属天神性通过属灵神性来思考。这表明圣言中其余的事物必是何等无限。事实上,思维来自感知(参看1919, 2515节)。对人来说,情况是这样:良善是感知的源头,而真理是思维的方法,或说他从良善来感知,但通过真理来思考。良善存在于爱及其情感中,并因此成为感知的源头;而真理存在于信中,因此信伴随着思维。在圣言的历史部分,前者由“说”(say)来表示,而后者由“讲”(译注:英文单词为speak,或译为晓谕、告诉,通常与say一样译为“说”)来表示。但当经上只用“说”这个词时,它有时表示感知,有时表示思考,因为“说”(say)包括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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