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257

257.“蛇的头”表

257.“蛇的头”表示总体上邪恶的统治,尤表自我之爱的统治。这从自我之爱的性质清楚可知,自我之爱的性质是这样:它寻求统治,甚至统治地上的一切;犹嫌不足,还争取统治天上的一切;这时,它仍不罢手,甚至想统治主自己;事实上,至此它还是不满足。这种倾向就隐藏在自我之爱的每一丝火花中。只要沉迷于这爱,放松约束,你就会发现它会立刻爆发,甚至膨胀到那野心勃勃的高度。由此可见“蛇”,即自我之爱的邪恶如何渴望实施统治,又如何仇恨凡拒绝它的统治之人。这就是“蛇的头”,它抬高自己、被主踹到地上,以至于“用肚子行走,吃尘土”,如前一节所说的。在以赛亚书,经上如此描述被称为“路西弗”的“蛇”或“龙”:
路西弗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爬上云端,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到坑中的极处。(以赛亚书14:13–15)
在启示录,经上也描述了这“蛇”或“龙”是如何高举其头的:
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但他被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9)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送出你力量的杖,祂必在列族中施行审判,使它们满了尸首;祂击碎了广大地域上的首领。祂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2,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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