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2503.“加低斯”是指从理性概念或思维发展出来的对内层真理的情感,“书珥”是指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发展出来的对外层真理的情感,这从“加低斯和书珥”的含义清楚可知。“加低斯”表示存在争论的真理,如前所示(1678节),因而表示关于真理的起源和它是不是从理性发展出来的争论,这从下文明显可知。但对主来说,一切真理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所以“加低斯”在此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每个教会成员都拥有理性真理和纯记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理性真理是内层,而纯记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是外层。前者与后者截然不同,正如人的内在记忆与外部记截然不同(参看2469-2473节等)。由此可推知,对真理的情感也有两种:一种,也就是对理性真理的情感,是更内层的;另一种,也就是对纯记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的情感,是更外层的。从理性概念或思维发展出来的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在此由“加低斯”来表示,而从记忆真理或事实知识发展出来的对外层真理的情感由“书珥”来表示。“书珥”表示外层真理(参看1928节)。在圣言中,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这在前面已经说明(1224, 1264, 1876, 1888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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