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245.“祂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和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甚”表示感官部分转离天堂之物,转向肉体之物,从而给自己招来诅咒。这从圣言的内义很清楚地看出来。耶和华神,或主,从不诅咒任何人。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把任何人引入试探,也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用说诅咒什么人了。这一切都是魔鬼团伙干的,因为像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来自怜悯、平安和良善的源头。经上之所以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地方说,耶和华神不仅转面,发怒,惩罚,试探,还杀戮,甚至咒诅,是为了叫人们相信主掌管并安排全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包括邪恶本身、惩罚和试探。人们若接受了这最一般的观念,以后就能认识到主是如何通过将包含在惩罚和试探中的邪恶转变为良善来掌管和安排一切事物的。在教导和学习圣言的过程中,首先到来的,必须是最一般的真理;由于这个原因,字义充满这类宽泛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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