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2349

2349.“从最远处

2349.“从最远处来的所有人”表示它们当中的每一个。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即:“男孩”和“老人”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新近的还是根深蒂固或被确认的,所以此处“从最远处来的人”表示它们当中的每一个。此外,“人”(people,经上或译为民,百姓等)这个词一般表示虚假(参看1259, 1260节)。
此处描述了那些反对仁之良善,因而反对主之人的初始状态。一个必涉及另一个,因为若不通过爱和仁,没有人能与主结合。爱是属灵的结合本身,这从爱的本质就能看出来;凡不能与主结合的,也都不能承认祂。从约翰福音可以看出,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不能承认主,也就是不能信祂:
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由此明显可知,凡反对仁之良善的人都反对主;或也可说,凡沉浸于邪恶的人都恨光,并不来就光。“光”是指对主的信,实际上就是主自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9-10; 12:35-36, 46)。
这一点同样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的其它地方:
世界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恶的。(约翰福音7:7)
这在马太福音看得更清楚:
他要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我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不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做在这些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1-43, 45)
这些话表明那些反对仁之良善的人以哪种方式反对主;也表明每个人都是照着仁之良善,而非与良善分离时的信之真理受审判。这在马太福音的别处也有说明: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祂的天使们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为”表示从仁爱发出的良善;仁爱的行为也被称为信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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