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229.创世记3:11-13.祂说,谁告诉你,你是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那树,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一起的女人,她把那树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为什么做这事?女人说,那蛇哄骗我,我就吃了。
这些话的含义从前面的解释(99, 128-129, 196节)清楚可知,即:人的理性允许自己被自我欺骗,因为他,就是对自己的爱珍视自我,以致他什么都不信,除非他能看见并感觉得到。谁都能看出,耶和华神并没有向蛇说话;事实上也没有蛇,祂甚至没有向“蛇”所表示的感官部分说话。相反,这些话含有别的意思,即:他们发觉自己被肉体感官欺骗,然而由于爱自己又渴望在相信之前先查清楚他们所听到的关于主和对主之信的话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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