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678.“他们转回,来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表示延续,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虚假和源于它们的邪恶:“亚玛力人”表示虚假,“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表示源于它们的邪恶。“加低斯”既表示真理,也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虚假和源于它们的邪恶,主在第一次争战中战胜了它们,所以经上说“安密巴,就是加低斯”,因为有关于真理的争论。
“加低斯”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那里描述了圣地的边界:
南方向南的边界是从他玛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就是朝大海的产业,这是南方向南的边界。(以西结书47:19; 48:28)
此处“南方”表示真理之光;它的边界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被称为“加低斯”。
加低斯也是摩西击打磐石、水就从中流出的地方,这些水因那里的争闹而被称为“米利巴”(民数记20:1-2, 11, 13)。众所周知,“磐石”表示主;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水”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真理;它们被称为“米利巴水”,是因为有关于它们的争闹。它们还被称为“加低斯争闹的水”(译注:the waters of the contention of Kadesh,经上或译为加低斯米利巴水),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们在寻的旷野,当会众争闹的时候,背叛了我的话,没有因水而在会众眼前尊我为圣。这是寻的旷野中加低斯争闹的水。(民数记27:14; 申命记32:51)
探子从迦南地回来同样到了加低斯,加低斯是那些不愿进入那地的人发怨言并争闹的地方(民数记13:26)。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安密巴”,也就是“审判之泉”,或“安密巴-加低斯之泉”表示关于真理的争论,因而表示延续。由于此处这些细节都是真实的历史,并按所描述的那样发生,所以看起来好像基大老玛来到的地方,或他所击杀的民族不代表并表示这类事物。但圣言中的所有历史,包括地方、民族和事件,都代表并表示某种事物,这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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