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545.“他和他妻子”表示那时与主同住的属天真理。这从“他”,也就是“亚伯兰”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是指主,因而是指祂主里面的属天事物。人之为人凭的是与他同住的事物;主之为主凭的是与祂同住的属天事物,因为唯独主是属天的,以至于是属天本身。因此,“亚伯兰”,尤其“亚伯拉罕”表示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妻子”的含义进一步看出来,“妻子”是指与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结合的真理,如前所示(1468节)。这些真理是属天真理,或源于属天事物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经上先提到“他”,后提到“他妻子”。因为属天真理(celestial truth)是一回事,属天的真理(truth celestial)是另一回事。属天真理来源于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而属天的真理则来源于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被植入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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