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489.“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表示因为真理要与某种属天之物结合。这从“妻子”,因而“他妻子撒莱”的含义清楚可知,“他妻子撒莱”是指要与某种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如前所述(12:12;1473节)。情况是这样:除非童年时期发挥了使人变得理性的功用的知识或事实被摧毁,以至于如同没有,否则真理永远无法与属天之物结合。这些最初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大部分是尘世、肉体和世俗的。一个孩子所吸收的诫命无论多么神圣,他对它们仍旧没有任何概念,只有从这类知识或事实中所获得的东西。因此,只要他的观念所来自的这些非常低级的知识或事实紧紧抓住他,他的心智就无法被提升。主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祂和其他人一样出生,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只是祂的进步遵循了神性秩序,该秩序的性质在前面讨论过。关于亚伯兰在埃及的这些细节就描述了神性秩序,即主的外在人如何与内在人结合,以便外在人也可以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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