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469.作为妻子的“撒莱”是指与主里面的属天事物结合的真理,这从刚才关于“他妻子撒莱”的含义的阐述清楚可知。之所以说“与属天事物结合的真理”,是因为主在接受教导之前就已经拥有一切真理。属天之物本身就自带真理,因为一个与另一个是不可分割的,就像光与火焰是不可分割的一样。然而,这真理被储存在主的内在人,也就是神性中。祂所学到的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说事实和认知不是真理,只不过是接受的器皿,正如凡在人记忆里的东西绝不是真理一样,尽管它们被称为真理。相反,它们起到盛纳真理的器皿的作用。主必须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认知或概念上的教导形成,确切地说打开这些器皿;这不仅是为了属天事物能被植入它们,也是为了属天事物能以这种方式变成神性;因为主将神性本质与人性或人身本质结合起来,以便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也能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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