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28.世俗和肉体的人心里说,若不通过感官事物接受关于信和属于信的一切事物的教导,好叫我亲自看见,或通过记忆的东西叫我自己明白,我就不信。他确认这种态度,是因为他认为属世事物不可能与属灵事物相矛盾。因此,他想通过感官事物而在属天堂和神性的事物上获得教导,但这就像骆驼穿过针眼那样不可能。因为他越想通过这种手段变得智慧,就越蒙蔽自己,直到最终什么也不信,甚至不相信任何属灵事物或永生的存在。这是由于他所作的基本假设。这就是吃善恶知识树。他吃得越多,死得越彻底。但人若从主,而不是从世界变得智慧,心里会说,他必须信主,也就是相信主在圣言中所说的话,因为它们是真理。他照着这一基本假设来调控自己的思维,并通过理性、知识、感官和自然的证据来确认。未经确认的东西,他会搁置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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