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247.这些民族表示如此多的仪式,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名字从来不表示别的东西,只表示真实事物;因为圣言在内义上只关注主,以及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因而只关注教会和构成教会的事物。此处这些名字也是如此。由于“希伯的儿子约坍”表示该新教会的外在敬拜,如前所述,所以他的儿子只能表示构成外在敬拜的事物,也就是仪式,事实上是如此多种仪式。至于这些仪式的种类是什么,就无法说明了,因为它们的性质取决于它们所属的实际敬拜类型;若不知道这一点,就无法说明它的仪式;并且知道它们也没什么用。这些名字,除了示巴、阿斐、哈腓拉外,在圣言中再没出现过;示巴、阿斐、哈腓拉甚至不属这一支系;因为圣言在别处提到的示巴和哈腓拉是那些被称为含的儿子之人的后裔,这从本章第7节清楚看出来;阿斐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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