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0488.“你们各人把剑配在大腿边”表源于良善的真理与来自邪恶的虚假进行争战。这从“剑”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进行争战的真理(参看2799, 8294节);“大腿”是指爱之良善(参看3021, 4277, 4280, 5050-5062, 9961节)。之所以说“把剑配在大腿边”,是因为与虚假和邪恶争战并战胜它们的真理必须来源于良善。真理所拥有的一切能力皆源于它。没有良善,真理甚至不是真理,因为它只不过是没有生命的记忆知识;因此,没有良善的真理根本没有任何能力。源于良善的真理是指与真理相一致的生活,因为良善与生活有关。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把剑配在大腿边”,在诗篇也是,在那里,经上论到主说:
勇士啊,愿你腰间佩剑, 大展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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