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029.“地上一切的野兽”表示源于这些的理解力或意愿的低级事物。这同样从前面(如45, 46, 142, 143, 246, 776节)关于“野兽”含义的说明清楚可知,因为每个人都有内层事物和外层事物。内层是此处“飞鸟”所表示的理性概念和“牲畜”所表示的情感。外层是此处“地上的野兽”所表示的知识和快乐。“飞鸟”、“牲畜”和“野兽”不是指任何飞鸟、牲畜和野兽,而是指重生之人里面的活物,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知道并推论出这一点,即:神不可能与动物立约,尽管经上说“我要与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就是飞鸟、牲畜,以及同你们在一起的地上的野兽坚立我的约”。神只能与人立约,人的内层和外层通过它们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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