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6

Faith56.在启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属天的奥秘 #10285

10285.“这膏油

10285.“这膏油是圣的,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表因为它是主的神性。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膏油时,“圣”是指主的神性;因为膏油是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代表,因而是祂的神性人身本身的代表。事实上,无论你说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还是说神性人身,意思都一样。正因这良善由“膏油”来表示,并由膏抹来代表,还因唯独这良善是神圣的(因此,从主发出之物因属于祂而为圣),所以经上多次声称这油是“圣的”(也可参看102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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