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0196.“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表主垂听并接受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所在之地。这从“施恩座”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主对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的垂听和接受(参看9506节);“法版”是指圣言方面(8535, 9503节),因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圣言(9987节)。
此处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而是神性良善本身。但就主在显为太阳的祂之下的天堂里的同在而言,祂是神性真理。然而,这神性真理拥有适合天使和灵人接受的神性良善在它里面。这神性同在就是那被称为“耶和华的灵”和“圣者”的。它之所以被称作神性真理,而非神性良善,是因为,天使和灵人是被造的,并由此而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和世人一样享有心智的两种官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意愿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的理解力不仅有助于接受这真理,还有助于感知这良善。
通过对比世界的太阳和从这太阳产生的世界,简单人也能对这个问题获得某种概念。这太阳是由火构成的,但它发出的是热和光。谁都能知道,光不在太阳本身里面,相反,光是从它发出来的。只有在太阳发出的光含有热在里面的情况下,植物才会复苏、生长,结出果实和种子。之所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些事,是因为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它之所以是这样一个代表舞台,是因为自然界由神性通过灵界产生,并不断产生,也就是持续存在。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火”也是;“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在约翰福音1:9; 3:19; 9: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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