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6.在启示录,经上以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并描述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这一点不仅从天堂被告知于我,还在天堂之下的灵人界被指给我看。我看见处于这种分离之信的人当聚集在一起时,看似一条大龙,拖拉着一条伸向天空的尾巴;我还看见这种类型的独立个体也看似一条条的龙。灵人界有这种性质的表象是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这也是为何天堂天使将这些人称为龙。然而,他们不止一种,而是有许多种:有的构成龙头,有的构成龙身,有的构成龙尾。构成龙尾的,是那些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之人;故在启示录,论到那龙及其尾巴,经上说:它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启示录12:4)。“天上星辰”表示真理的知识,“三分之一”表示全部。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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