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641.在该教会成员在被称为意愿的那个部分能得以改造之前,他必须先在被称为理解力的这个部分得以改造,故此处描述了意愿的事物如何与理解力的事物分离,以及意愿可以说如何被遮盖和保留,免得有东西触及它。因为如果属于意愿,也就是恶欲的事物被激起,他必要灭亡;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以后会变得清楚(660-661, 751, 760, 927节)。对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两个部分,就是意愿与理解力的区别更为显著的了。我也从以下事实确切得知这一点,即:灵人与天使的理解力的事物流入头或脑的左半部分,而意愿的事物则流入右半部分;脸也一样。天使灵流入时,像微风一样柔和;而恶灵流入时,则像一场洪水,以可怕的幻觉和说服流入脑的左半部分,以欲望流入右半部分;他们的流注就像一场幻觉和欲望的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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