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9938

9938.“这圣物是

9938.“这圣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圣礼物上所分别为圣的”表代表除罪的敬拜行为。这从“礼物”或“供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礼物”或“供物”主要是燔祭、祭物和素祭;它们是指敬拜行为的内层事物,因为这些内层事物就是这些敬拜行为所代表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就是爱与信的事物,因此是罪的赦免,也就是除罪,因为罪通过信和爱被主除去。事实上,爱与信的良善进入到何等程度,或也可说,天堂进入到何等程度,罪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除去,也就是说,地狱在何等程度上被除去,包括在人里面的地狱,以及在人外面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分别为圣,也就是献上的礼物表示什么。礼物被称为圣,并且给予或献上它们被称为将它们“分别为圣”,是因为它们代表圣物。事实上,献上它们是为了给百姓赎罪,因而为了给他们除罪,这一切通过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信和爱实现。
  它们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和供物,尽管耶和华,就是主不接受任何礼物或供物,而是将它们白白地赐给每个人。即便如此,祂的意愿是,这些事物要来自人,如同来自他自己,只要他承认它们并非真的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赐下出于爱而对实行良善的情感,出于信而对讲述真理的情感;但这种情感本身是从主流入的,然而却看似天生就在此人里面,因而看似从此人流出。事实上,凡一个人出于属爱的情感所行的,都是出于他的生命而行的,因为爱就是那构成每个人生命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一个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和供物的东西,本质上是主赐给一个人的礼物和供物;它们被称为“礼物和供物”是由于表象。凡心里有智慧的人都能认识到这种表象,但简单人则不然。然而,他们的礼物和供物仍是可悦纳的,只要它们是出于含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而献上的。纯真就是对神之爱的良善,住在无知里面,尤其与心有智慧者同住。那些心里有智慧的人知道并发觉,他们自己里面没有丝毫源于他们自己的智慧;相反,一切智慧都归于主,或说来自主,也就是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归于主,或说来自主;因此,即便与智慧人同在的纯真也住在无知之中。由此明显可知,承认,尤其察觉这一事实构成智慧的纯真。
  犹太教会中所献上的礼物主要是燔祭,祭物和素祭,它们也被称为“赎罪祭”,因为它们是为了罪得赦免,也就是除罪而献上的。属犹太教会的人也以为他们的罪通过这些供物而得赦免;事实上完全被除去;因为经上说,他们献上这些东西后,“必蒙赦免”(参看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 30)。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这些供物代表内层事物,因而代表诸如一个人出于从主所获得的爱和信所行的那类事;这些才是赎罪,也就是除罪的东西;它们被除去后,就看似完全被除去或逐出了,如本段和前一段所示。这个民族的敬拜是代表性的,因而是缺乏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在那个时代,天堂正是通过这种敬拜而与人类联结的(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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