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916.“一切野兽、一切爬行物”表示他的良善:“野兽”表示内在人的良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的良善;“一切飞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真理:“飞鸟”表示内在人的真理,“爬在地上的一切”表示外在人的真理。这从前一节关于“野兽”、“飞鸟”、“爬行物”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那里提到“爬行的爬行物”,因为“爬行物”和“爬物”(creeping thing and that which creeps)表示外在人的良善和真理。由于本节是对前文的一个总结,所以加上了该教会的这些属性,也就是它的真理和良善。它们也表明了这个教会的性质,即:它是一个属灵教会,并且因变得属灵而是一个以仁爱或良善为主的教会。这就是为何此处先提及“野兽和爬行物”,然后提及“飞鸟”和“爬物”。
当教会出于仁爱,或仁之良善行动时,它就称为属灵的;而当它声称它拥有无仁之信时,永远不会称为属灵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甚至算不上一个教会。除了仁之教义外,信之教义算什么呢?除了人要行出信之教义外,这教义还有其它目的吗?仅仅知道并思想它的教导是无效的,只有行出它的教导才是有效的。因此,当出于仁,也就是真正的信之教义行动时,属灵教会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或也可说,教会成员才开始成为一个教会。同样,诫命是为了什么呢?不仅仅为了让人知道,还为了让他照诫命生活。当如此行时,他就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为主的国只在于相爱及其幸福。
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把救赎置于没有仁之善行的信之人,就是杀死兄弟亚伯,也就是仁爱的“该隐”。他们就像盘旋在尸体周围的鸟,因为这种信就像一只鸟,而缺乏仁爱的人则像一具尸体。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他们还获得一种假良心,即:他们可以活得像魔鬼,可以仇恨和迫害邻舍,可以终生通奸,却仍能得救。还有比听说并说服自己相信,即便活得像野兽,他也能得救更讨人喜欢的吗?就连外邦人都觉得这是一个谎言,其中许多人因看到基督徒的生活而憎恶他们的教义。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种信的真正性质,即:没有哪个地方的生活比基督教界的更令人憎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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