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911

911.至于“爬在地

911.至于“爬在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里面相对应的类似事物,情况是这样:对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适合并顺从内在事物。当人正在重生时,外在事物会变得顺从,这时他成为天堂的形像。而在他重生之前,外在事物掌控内在事物;在此期间,他是地狱的形像。秩序在于,首先属天事物掌管属灵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掌管属世事物,最后通过属世事物掌管肉体事物。但当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时,秩序就被破坏了。一旦秩序被破坏,人就是地狱的形像;因此,主通过重生恢复秩序;一旦秩序恢复,人就成为天堂的形像。主就这样把人从地狱中拉出来,并将其提入天堂。
至于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现简要解释如下:每个重生之人都是一个微型天堂,也就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复制品或形像,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其内在人被称为“天堂”。天堂的秩序是这样:主通过属天事物统治属灵事物,通过属灵事物统治属世事物,以这种方式统治整个天堂,如同统治一个人,天堂因此被称为大人。此外,天堂里的每个人都有类似秩序。当这秩序也适用于人时,他同样是一个微型天堂,换句话说,他是主的国,因为主的国在他里面。就他的情况而言,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它们顺从内在事物,正如它们在天堂的情形。因为天堂有三层,它们相互关联,如同一个人;其中灵人构成外在人,天使灵构成内层人,而天使则构成内在人或至内层的人(459节)。
对那些将生命仅置于肉体事物,即身体的欲望、快感、食欲和感觉,只喜欢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事物,也就是说,只喜欢属于仇恨凡不支持并服务他们之人的事物的人来说,情况则恰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由于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外在事物不仅不对应或顺从,还完全相反,从而使得秩序遭到彻底破坏。由于秩序就这样遭到破坏,所以他们只能是地狱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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