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9033

9033.这最后两节

9033.这最后两节论述了属灵真理,也就是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的削弱。但接下来那两节论述的主题却是记忆真理,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被属灵真理,就是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削弱。的确,这似乎与前一段的情况很相似,其实并不一样。因此,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这是一个属灵真理,或教会信之教义的纯正真理,即:主不惩罚任何人,因为祂是怜悯本身;所以凡祂所行的,都是出于怜悯而行的,绝不是出于愤怒和报复而行的;然而,主在马太福音中却说:
那能杀身体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马太福音10:28)
此处经上说,要“怕”神,因为祂“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而事实上,祂不毁灭任何人;然而,这仍是一个真理。因此,它绝不可被丢掉,也就是被否认,因为如果它被否认了,对圣言的信就灭亡了。如果这信灭亡了,人就不可能拥有任何属灵的生命在自己里面,因为属灵生命通过信从圣言来到一个人这里。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这是一条神性秩序的律法,即:良善要有自己的赏赐在自己里面,这赏赐就是天堂;所以,邪恶也有自己的惩罚在自己里面,这惩罚就是地狱。第一条律法始于主,因为主向所有人意愿良善;但第二条律法不是如此,因为主不向任何人意愿邪恶。尽管如此,这条律法还是产生了,但不是由于主,而是由于沉浸于邪恶的人,因而由于邪恶本身。然而,这一点在圣言的字义上却被归因于主,因为表面上看,祂似乎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因此,它因是一个表面真理,故绝不可被否认,也就是消灭;因为对圣言的信,就是简单人的信,就会由此消灭(参看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483, 8631, 8632, 90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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