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8680

8680.“摩西的岳

8680.“摩西的岳父叶忒罗把燔祭和祭物献给神”表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从“燔祭”和“祭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和“祭物”是属于内在敬拜的属天和属天事物的代表;“燔祭”是属天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的代表;“祭物”是属灵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的代表(参看922, 923,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节)。“燔祭”代表那些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祭物”代表那些属于信之真理的事物,这一点从它们的设立明显看出来;即:献燔祭的时候,所有东西,连肉带血都要焚烧;但在献祭物的时候,肉是可以吃的,这从利未记(1-5章)、民数记(28章)和申命记可以看出来;在申命记有这些话: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肉你可以吃。(申命记12:27)
这两样事物之所以由燔祭和祭物来代表,是因为燔祭和祭物代表总体上对神的一切事物(923, 6905节);总体上对神的敬拜建立在爱与信的基础上,因为没有爱与信,就没有敬拜,只有一个仪式,就是诸如没有内在,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的外在人所执行的那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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