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8267.“耶是诗歌”表整个信和由此而来的荣耀的源头是来源于祂的神性真理。这从“诗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诗歌”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参看8261节);但当论及人时,如此处,是指由于信而存在的荣耀,因而是指荣耀所来自的信;事实上,属于人的整个荣耀由于信主而存在,因为真正为信的信来源于主,因而主在信里面,所以荣耀本身也就存在了。人的荣耀之所以是由于信,还因为神性真理,即信的源头和传送者,在天使眼前显为光,还显为白亮和光辉。这光辉与来自这光的天堂壮丽景象一起被称为“荣耀”,因此,这荣耀只是神性真理,因而只是信。这就解释了为何论及人的“诗歌”表示由于信的荣耀。
“耶”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耶”源自“耶和华”,经上之所以用耶这个名,是因为它不是指存在,而是指由存在所生的显现;因为神性真理是显现,而神性良善是存在(6880节)。这也是为何经上说“耶是我的诗歌”,因为“诗歌”表示作为神性真理产物的信。在诗篇,“耶”也表示神性真理: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以耶之名歌颂那驾云的,要在祂面前欢乐。(诗篇68:4)
此处“以耶之名赞美和歌颂神”是指通过神性真理如此行。又: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耶就在宽阔之地应答我。耶和华帮助了我。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和诗歌。我要从义门进入,要称谢耶。(诗篇118:5, 13, 14, 17, 19)
此处“耶”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哈利路耶”中的“耶”具有同样的含义(诗篇105:45; 106:1, 48; 111:1; 112:1; 113:1, 9; 115:17, 18; 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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