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8042.“凡头生的,都要分别为圣归我”表信,它来自主。这从“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和“头生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分别为圣归耶和华或主”是指将某种事物归于祂,也就是坦白并承认它来自祂;“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节)。当说到“信”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由于所指的是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故也指属灵教会本身,因为真理是该教会的本质要素。诚然,良善才是一个教会的本质要素,是实际上的长子或头生的(2435, 3325, 4925, 4926, 4928, 4930节);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所拥有的良善本身是真理。事实上,当他们照其教义所教导的真理行事时,这真理就被称为良善;因为那时它从他们的理解力进入了他们的意愿,从他们的意愿进入了行为,凡出于意愿所行的,都被称为良善。就其本身和本质而言,该良善是真理;这是因为对这些人来说,教会的教义是真理,由于教会里的教义多种多样,所以真理也是多种多样。然而,尽管它们如此千差万别,但当人们意愿并行出这些真理时,它们仍会变成良善,如刚才所述。
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通过理解力或教义中的信被引向意愿或生活中的信,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当一个人处于仁之良善时,他就已经重生了,这时便从该良善产生被称为良善之真理的真理。这些就是系最真正的信之真理的真理;它们由“头生的”或长子来表示。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世代或出生就像来自一对父母的儿女,以及后来孙子和孙女,再后来曾孙和曾孙女等等的世代或出生。直接来自父母的第一代,或由父母本身所生的那些人,即儿女那一代,就是“头生的”或长子所表示的,无论他们有多少人;但不是指第二和第三代,除非相对于他们自己的父母。这些头生的或长子之所以分别为圣归耶和华或主,是因为真理和良善的所有第二代或以后的世代都从最初的世代获得它们的本质。这种属灵事物或属灵实体就是圣言中所论及的长子名分或长子权利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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