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7503

7503.“就是在马

7503.“就是在马、驴、骆驼”表关于信之真理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这从“马”、“驴”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性概念(2761, 2762, 3217, 5321, 6125, 6534节);“驴”是指服务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观念,因而也指记忆知识(5492, 7024节);“骆驼”是指总体上的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这三种动物表示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事物;属于牛群和羊群的其它动物表示属于意愿部分的事物。就理解力部分而言,它就是那接受信之真理的部分。因为理解力是内视,内视被天堂之光光照;并且理解力在何等程度上被光照,此人在阅读圣言时,就在何等程度上洞察、看见并承认信之真理。这解释了为何那些拥有对信之真理的感知之人被称为聪明和智慧人,还被称为被光照的。理解力部分是信之真理的接受者(参看5114, 6125, 6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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