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6276

6276.“说,愿我

6276.“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表内在良善和内在真理从中拥有生命的神性。这从“神”和“行走”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神”是指神性;“行走”是指生活,或拥有生命(参看519, 1794节);就至高意义而言,“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本身;“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因而是指内在人,因为“雅各”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或祂的外在人(参看2011, 3245, 3305, 3439, 4615节)。但就代表意义而言,“亚伯拉罕”是指内在良善,“以撒”是指内在真理(3703, 6098, 6185节)。“亚伯拉罕和以撒”之所以在代表意义上是指这些事,是因为在主国度中的该良善与真理从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发出;并使得主自己在那里;因此,祂自己就是祂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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