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5502.“彼此战战兢兢”表他们都共有的恐惧。这从“战战兢兢”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战战兢兢”是指恐惧;“彼此”(a man to his brother)是指所有人共有,如刚才所述(5498节)。害怕之所以用两种表述,即“他们心都快跳出来了”和他们“战战兢兢”来表达,是因为一种表述与意愿有关,另一种与理解力有关。事实上,这在圣言,尤其先知书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两次描述的是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个词而已。凡不知道此中秘密的人可能会以为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重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一种表述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一种表述与意愿有关,另一种表述与理解力有关。原因是,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是神圣的,这种神圣来自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因如此,天堂就存在于圣言里面,因而也是主;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并且存在得如此充分、完全,以致主就是圣言。主的两个名字,即“耶稣基督”涉及同一事物,“耶稣”这个名涉及神性良善,“基督”这个名涉及神性真理(参看3004, 3005, 3008, 3009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或一切事物中,并存在得如此充分、完全,以致祂就是圣言本身。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上的婚姻就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516, 2712, 5138节)。由此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人若希望上天堂,就必须不仅拥有系信之真理的真理,而且还拥有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在自己里面。否则,他里面不会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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