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5351

5351.“约瑟给长

5351.“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意愿及其性质。这从“玛拿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玛拿西”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因而是指一个新意愿,如下文所述。这个名字还暗示了该良善,或这个新意愿的本质。“名”暗示了这种本质,这一事实从给其他人所取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每个名字都伴随着对性质的解释,如下面这句话就对“玛拿西”这个名字给出了解释,即“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这些话描述了“玛拿西”所表示的性质。此外,当经上说“起名”时,意思是,这个名字本身就包含这种性质,因为“名”和“起名”表示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
  起名为玛拿西的长子之所以表示属世层,或那里新意愿里面的属灵良善,是因为该良善实际上是教会,或变成教会之人里面的长子;而真理并非长子,尽管它看上去好像是长子(352, 367, 2435, 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的意愿优先于他的理解力;因为人意愿中的渴望是构成他生命的主要成分,而其理解力中的观念对它们来说是次要的;他照其意愿的渴望行事。从意愿发出之物对那些通过重生从主那里接受一个新意愿的人来说,被称为“良善”,而对那些不想接受它的人来说,则被称为“邪恶”。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对重生之人来说,被称为“真理”,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则被称为“虚假”。然而,由于若不通过人的理解力,就不可能知道他的意愿(事实上,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外在形式,或意愿所取、能使它为人所知的外在形式),所以人们以为从理解力发出的真理是长子。但这只是表象,原因如前所述。
  过去的争论,即:作为信之本质的真理是教会的长子,还是作为仁之本质的良善是教会的长子,便由此而来。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声称真理是长子,而不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则承认良善是长子。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人们使得信成为教会的首要和绝对的本质元素,却使得仁成为教会的次要和非本质元素。但人们因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而陷入了比古人还要深的错误。在教会,“信”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仁”表示生活的一切良善。诚然,他们称仁及其行为是“信的果子”;然而,当人们相信人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因着信而得救,无论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时,谁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贡献?此外,当人们利用教义将信与行为,即仁之产物分开,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无需善行,或声称属于生活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得救时,谁还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帮助?唉!这是什么样的信仰!这是什么样的教会!人们爱慕死活,却弃绝活信;然而,无仁之信如同没有灵魂的身体。众所周知,没有灵魂的身体会从视线中被移除,并被丢弃,因为它发臭;在来世,无仁之信就是这样。凡持有所谓无仁之信的人都在地狱;凡拥有仁爱的人都在天堂。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保留下来,而他的教义不会保留,除非这教义源于他的生活。
  从圣言的其它经文说明“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意愿,或也可说那里的属灵良善,不如说明“以法莲”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或那里的属灵真理来得容易。尽管如此,从“以法莲”的含义也能推断出“玛拿西”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当二者一起被提及时,这一个表示良善,那一个表示真理。因此,从稍后关于“以法莲”的论述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这良善就是新意愿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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