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5132

5132.“施怜悯与

5132.“施怜悯与我”表对仁爱的接受。这从“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怜悯”是指爱(参看3063,3073,3120,5042节),在此是指对邻之爱,或仁爱,因为前面论及对信仰的接受(5130节);因为当感官层重生时,信与仁必在感官层面构成一体。“怜悯”之所以表示仁爱,是因为凡拥有仁爱的人都拥有怜悯,换句话说,凡爱自己邻舍的人都施怜悯与他。这也解释了为何圣言将仁爱行为描述为怜悯行为,如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5-36)
  在其它地方,仁爱行为也被描述为向穷人、困苦人、寡妇和孤儿所行的怜悯行为。
  就其本质而言,仁爱就在于渴望邻舍的福祉,对良善拥有一种情感,在承认良善就是邻舍,因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就是邻舍,只是这些邻舍照着他们良善的程度而各不相同。因此,仁爱因在于对良善拥有一种情感,故也在于对那些陷入苦难的人心生怜悯。仁之良善就含有这种怜悯感在里面,因为它是从主对全人类的爱那里降下来的;这爱就是“怜悯”,因为整个人类都陷入苦难。怜悯有时也存在于没有仁爱的恶人中间;不过,这是由于他们自己受苦而引起的悲伤,因为它在于对与他们构成一体的朋友的关切,当这些朋友受苦时,他们也受苦。这种怜悯不是仁爱的怜悯,而是基于自我的朋友式的怜悯,就其本身而言,是怜悯的反面。因为这种人蔑视或仇恨除了自己,因而除了与他自己构成一体的朋友之外的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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