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4756

4756.“有些米甸

4756.“有些米甸人,就是作生意的商人从那里经过”表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米甸人”和“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米甸人”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参看3242节);“商人”是指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因为这类认知在灵义由“财富”、“财物”和“货物”来表示。因此,“作生意”是指获得并传播这些认知(2967, 4453节)。此处并非表示对良善的认知,而表示对真理的认知,因“米甸人”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前所述。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人”,因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就被称为人(3134, 3309节)。从此处所描述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明显可知,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但却被米甸人从坑里拉上来的,也是被米甸人卖给埃及的波提乏;因为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米甸人把约瑟卖到埃及,给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有人可能以为,既然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那么在埃及卖他的,就是以实玛利人,而不是被米甸人。但事情这样方式是为了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的代表。因为“约瑟”,也就是神性真理,不可能被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卖掉,只能被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卖掉。其原因可见于本章最后一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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