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4751.“我们杀我们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么益处呢”表即便这真理被彻底摧毁,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这从“有什么益处呢”、“杀”和“藏了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什么益处呢”是指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如下文所述;“杀”是指摧毁,在此是指摧毁神性真理,尤其摧毁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真理,这真理由“兄弟”,也就是约瑟来表示;“藏了血”是指将神圣真理完全隐藏起来,或将神圣真理彻底从视线中清除,“血”表示神圣真理(参看473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这一切的含义。
“益处”在此之所以不仅表示好处,还表示优越感,也就是说,“有什么益处呢”表示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是因为这句话是出于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说的。因为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含有不仅拥有全世界,还为了利益掠夺,甚至杀害每个人的渴望在里面。事实上,如果没有法律的阻碍,受这种欲望驱使的人就会为了蝇头小利去杀人。此外,这种人因拥有金银而自视为最有权势的人,无论他表面看上去多么没有权势。由此明显可知,贪婪不仅含有尘世之爱,还含有自我之爱,事实上含有最污秽的自我之爱。但对贪得无厌者来说,优越感或傲慢表面上并不那么明显,因为有时他们对财富不感兴趣,但这只是为了作秀;他们并没有那种通常与追求快乐联结的自我之爱。事实上,贪得无厌者对身体、饮食和衣服并不怎么感兴趣。他们的爱完全是尘世之爱,除了金钱外没有其它目的。他们认为,拥有金钱会使他们比所有人都优越,即便实际不优越,也潜在优越。由此可见,贪婪含有最低级、最卑鄙的自我之爱在里面;所以在来世,贪得无厌者觉得自己住在猪中间(939节)。他们也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反对一切良善。因此,他们居于如此漆黑的黑暗中,以致他们完全不明白何为良善,何为真理。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这一观念:人里面有某种死后活着的事物;并且他们发自内心嘲笑说这种话的人。
犹太民族从起初就具有这样的性质,故内在之物不可能清楚揭示给他们;这从旧约圣言明显看出来。事实上,他们扎根于最坏的自我之爱;因此如果不是他们的贪婪把他们从内在事物那里远远地移开,并由此把他们关在漆黑的黑暗中,他们就会玷污内层真理与良善,在如此行时比其他任何人更亵渎它们。因为他们只要不承认,就不能亵渎(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402, 3489, 3898, 4289, 4601节)。这就是为何主在约翰福音中论到他们说: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论到代表犹太教会的加略人犹大,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翰福音6:70)
当犹大卖主时,他的代表就类似于此处说“来,我们把约瑟卖掉”的犹大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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