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4266.“每样各分一群,交在仆人手下,就对仆人说,你们要在我前头过去,使群与群之间保持一段距离”表在它们要被引入的方式上所进行的有序排列。这从“交在手下”、“仆人”、“群”、“每样各分”、“在我前头过去”和“群与群之间保持一段距离”清楚可知:“交在手下”是指提供能力,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3563节);“仆人”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3019, 3020节),因为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服从于属灵人或内在人,故相对于后者,属世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是仆人,事实上被称作“仆人”;“群”是指记忆知识,以及认知,因而是指教义事物(参看3767, 3768节),这些事物只要留在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也就是那里的记忆中,还没有被植入在属灵人或内在人里面,就以“交在仆人手下的群”来表示;“每样各分”是指各自照着自己的类别,或属和种;“在我前头过去”和“群与群之间保持一段距离”是指为即将被接受的良善预备道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真理对良善的接受,以及这些在属世人里面的结合。从这些具体细节明显可知,整个这一节经文表示以它们要被引入的方式而有序排列
至于在属世人里面将真理引入良善,这绝无法解释清楚;因为当今的教会成员甚至不知道何为内在人或属灵人,尽管他经常谈论之。他也不知道,要成为教会成员,真理必须在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被引入良善;更不知道主在属世人里面进行有序排列,好叫属世人能与内在人结合起来。这些最一般、最普通的事,如今却被隐藏起来,以致人们甚至不知道它们的存在。因此,解释此处包含在内义中关于有序排列和引入的具体细节,就等于向他们谈论奥秘,因而等于谈论令他们完全无法相信的事。所以说了也是枉然,或如同把种子撒在水里或沙滩上。这就是为何具体细节被忽略过去,并且在此和接下来的几节只给出大体解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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