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4208.“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表出自神性人身的确认,在这种状态下,神性人身被称为“所敬畏的”。这从“起誓”和“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确认(参看2842, 3375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主的神性人身(4180节)。当人们起誓时,他们就是以主的神性人身之名起誓(参看2842节)。
此处之所以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即他拉)的神”和“以撒(即雅各的父亲)所敬畏的”,是因为他拉的子孙承认众多神灵;事实上,他们是偶像崇拜者(1353, 1356, 1992, 3667节)。那个家族的主要特征是,每个家庭敬拜自己的神明。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的神”和“以撒所敬畏的”原因。虽然亚伯拉罕的家人被命令承认耶和华为他们的神,然而他们承认祂,就如同承认用来将他们与外邦人区别开来的另一个神,只是祂的名字不同而已。正因如此,他们经常向别神俯伏下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可以看出来。这种纯名义上承认的原因在于,他们唯独处于外在事物,根本不知道何为内在事物,也不想知道。
就他们的关注点而言,其教会的宗教仪式纯粹是偶像崇拜,因为它们脱离了内在事物;事实上,当脱离内在事物时,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是偶像崇拜。然而,这些人仍有可能代表教会的纯正之物,因为代表与进行代表的人无关,只与所代表的事物有关(665, 1097e, 1361, 3147节)。但为了一个代表性教会可以产生,并且以这种方式主与人通过天堂的某种交流可以存在,把他们保持在即便不是发自内心,仅仅口头上对耶和华的承认中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当中的代表不是发自内在事物,而是发自外在事物。他们以这种方式与主交流;这与纯正教会截然不同,因为在纯正的教会,交流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因此,他们的神性敬拜对他们的灵魂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并不能给予他们来世的祝福,只给予今世的繁华。
因此,为了把他们保持在这些外在事物中,他们当中才会有如此多的神迹发生;如果他们一直处于内在事物,这些神迹绝不会发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还多次通过惩罚、被掳和威胁而被强迫敬拜耶和华;尽管主不会强迫任何人进行内在敬拜,因为内在敬拜只能在自由的状态下被植入(1937, 1947, 2874-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要求他们的主要外在做法是,他们要承认耶和华的名;因为耶和华就是主,在教会的一切事物中,所代表的都是主。耶和华就是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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