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4113

4113.“没告诉他

4113.“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表通过分离。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在历史意义上是指雅各使拉班得着雅各一切事物的希望落空,并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因为拉班原以为雅各服事了他,雅各的一切事物就都成了他的;不仅包括他的女儿,也就是雅各的妻子,他们的儿女,还包括他的羊群,这符合那个时代所公认并接受的律法,该律法被记载于摩西五经: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和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出埃及记21:2, 4)
拉班原先就是这样想的,这一事实从本章后面雅各的话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创世记31:42)
也可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拉班回答雅各说,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儿子是我的儿子,这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你所看见的都是我的。(创世记31:43)
拉班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雅各不是被买来的仆人,事实上根本就不是仆人,他所属的家族,比拉班本人的还要高贵,而且雅各已经接受他的两个妻子及其羊群作为他的工价。既然如此,那么这条律法就不适用于雅各。现在由于雅各的逃跑,使拉班的这个希望落空,从而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故经上说“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通过分离,“拉班”所表良善的状态改变。关于通过分享所产生的状态改变,可参看刚才所述(4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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