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3422

3422.“仍照他父

3422.“仍照他父亲给它们起的名字”表示真理的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古时,给人、地方和事物所起的名字都具有属灵意义,或说表示某种事物(参看340, 1946, 2643节);因此,给泉和井所起的名字都是过去这些泉和井所表示的事物的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这些事物与真理有关,如前所示(2702, 3096节)。由于名字具有属灵意义或象征意义,所以“名字”和“叫名字或称名”一般也表示要么一个真实事物,要么一个状态的性质或品质,如刚才所述(3421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就其内义而言,名字都不是指某个人,或某个民族、某个国家、某座城,而总是指某个真实事物。谁都能由此推断出,此处“井”表示属于天堂的某种事物;否则,关于井的如此多的细节在神性圣言中是不值一提的,因为知道它们没什么用处,例如:非利士人把亚伯拉罕的仆人所挖的井都塞住了;以撒又把它们挖出来,仍照它们以前的名字叫它们的名字;之后以撒的仆人在山谷中挖了一口井,牧人为这井争竞;后来挖了另一口井,他们又为这井争竞;后来又挖了一口井,他们不再为这井争竞了;再后来又挖了一口井;最后他们告诉以撒挖新井的事(创世记26:15, 18-22, 25, 32-33)。不过,现在这些井所表示的属于天堂的事物从内义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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