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2607

2607.关于历史,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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